《镌入永恒》

202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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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bog.ac/t/738695   原作者微博:@萌萌人偶使 https://weibo.com/u/7226279671

那天我在街角醒来,盛夏的阳光中你坐在阳伞的阴影下,两杯咖啡已经凉透,睡意令我仍旧昏沉。你戴着一顶草帽,完全不讲什么贵族的礼法与气质,但神色里仍旧透着那种居高临下。
那时我们好像又迎来了热恋期,像一对不知羞耻的情侣那样在每一间酒店里夜夜笙歌。我们约好每个夜里互换角色,今晚你叫,明晚我叫。
我毫不在意早上清洁工推门而入时的惊讶,而你更是恨不得再多让别人看看我们的样子。那姿态佯装羞涩实则倨傲,恨不得拿着大喇叭告诉他们,我藤原妹红,是蓬莱山辉夜的一条狗。
说起来,好像真有那么上百年的时间,我当过你的狗。

狗当然是字面意义上的狗。我捋起这舍不得剪的一头银发(我还挺喜欢的),戴上项圈,如忠犬般俯身于您的膝下,恭敬地跳着您的脚尖。那段日子里我放弃理智和思考,纯粹交由兽性支配行为。我早就永生不死,以何种形态生存都无妨,更遑论进食。但每个早上,你仍给我添上鲜嫩的血肉,像爱一条狗一样怜爱地看着我狼吞虎咽。
直到某天我们又一次玩腻了。
腻了。这个词几乎贯穿了我们两个的一生。我们都曾饮下能让人永生不死的蓬莱之药,从此便拥有了无限的生命。无限的生命带来无限的时光和无限的可能,但当所有可能都试过,就只剩下如背景色一般黯淡却无奈的,空虚与腻烦。
那天有个少年路过你在山里的小屋——和门前我住的狗舍,然后想当然的和多年来你在山中留下的传说,“养狗的长发女妖”结合起来,以为我就是那个传说里被你击败又当成狗豢养起来的驱魔巫女。他赶忙把我救走,而你也深深腻烦于我几百年忠犬一般的表演,装作视而不见。
“姐姐,你安全了!”少年这么和我说道。我混沌的眼珠子里还带着秋田犬的感激,手也如爪子一般扒拉着。直到一周以后,我大概才决定就这么和你分开,过一阵子新的生活,反正我们也没少分开过。
我在那个少年那里又活了一百多年,成为了他的妻子以及那一家的女主人。而你在当时被他们当做妖怪一把火烧死了——他们不知道第二天你就能复活,然后心有灵犀地去了遥远的外国。
少年变成老头,我还是原样。永生不死是祝福也是诅咒,我生不下孩子,又永葆青春,最后成为了家里吉祥物一样的存在。百年过去,我成为了他们敬重的远房祖母——直到这时,我的一头银发(我真的很喜欢)才派上用场。至于容颜,就用鹤发童颜蒙混过去。
家庭生活过久了也同样无趣,毕竟我们都经历过太多回。我们在乡野的小屋子里当过几十年的邻居,在漂泊的大船上同处一室蜗居十几年,在都市的霓虹中我们注册过同性夫妻——就连回忆这些经历的日子都多得让人厌烦。
我毕竟不喜欢一成不变,虽说在别人眼里,我够有耐心了,能够几十年做同样一件无聊的事情,却不明白,在永恒的岁月里,几十年又有多么不值一提。
于是某个夜里,我不辞而别,去你在的地方找你。时间多的是,我毫不着急。

记忆中那天的阳光依旧刺眼,那是盛夏锋利的刃。我们经历过不知多少个盛夏。几千个?几万个?在北海道亦或是在西非的海岸?爱得粉身碎骨亦或恨得你死我活?总之那该死的太阳大概是你我以外唯一的永恒,虽然我知道,它也未必能活过我们两个。
在差不多同样长的时间里你是我可爱的小猫,月都公主那惹人怜爱的娇羞在你的婉转柔情里尽情绽放。你也放下了多少年来端着的架子,把你那端庄的姬发式修成短发,忘记了理智和廉耻似的在我的怀里承欢取悦,猫一样狡黠,猫一样诱人,猫一样贪婪。
那段日子我成立了藤原株式会社,乘着泡沫经济的东风扶摇直上。银发被我梳成了利落地马尾辫,带着墨镜,我抽烟打高尔夫的样子常常被当作是男人。毕竟活过那么那么久,人性早已被我洞若观火,我黑白两道通吃,很快成为了有名的财阀。
在大部分时间的你的眼里,这种暴发户的气质如秋天的田鼠那样让你这个贵族不屑一顾,但那时你是我的禁脔,是我几百平米豪宅里秘藏的珍宝,你爱我爱得失去理智。我故意放出传言,让那些人只能看见我们的影子,然后看着他们满腔的妒意发笑。
有男人,也有女人,在金钱的味道下接近。他们有人比你还要妩媚,还要娇羞,却只要悄悄看见我的内在,就要吓得退避三舍——前半夜,我们还只是温柔的厮磨,到了后半夜,厮磨就会变成折磨。他们甚至连我们的余兴节目都扛不住,毕竟,他们的命只有一条。

我们有相当多的时间都在相互折磨。用武器,工具,刑具或者仅仅用双手让对方感到痛苦。我们会像两个宿敌一样惨烈厮杀,会像刽子手与囚犯一样单方面施加刑罚,又有时会带着爱意浪漫地食用着彼此的肢体,一边微笑,一边疼痛。
把时间拉长,那些足以让寻常人癫疯的快感早已让我们不值一提——毕竟不是所有人都一口气做过两百年的爱。而痛苦虽然难忍却不会像快乐那样带来空虚,它占据了永生本身的无聊,让我们不必为明天干什么而发愁。
然而,在某一天我宠幸你这只小猫咪的时候,你突然发出了一声不合时宜的哀叹。
“怎么了呢?又腻了吗?”我也停下这无聊的角色扮演。“要不换我当猫?”
“不……”你的语气毫无感情。“我意识到,就连痛苦也变得很无聊了。”
“好吧。”我放下手里的烙铁,把你从架子上放下来,把你抱在怀里,盯着你的眼睛看。
你的眼睛依旧漆黑明亮,但已无神采。“也许你总是比我感受得快一些。”
我知道,这一天总会到来,我也会像你一样,意识到什么事都没有意义。
“让我休息一会。”这是你说的最后一句话。

你知道吗?在你那场史诗级睡眠的同时,人类文明已经差不多重建了三次。每次我都要想方设法在四处奔波,把他们推回到类似的历史轨迹中去。我看着他们在核战争的废墟里回归野蛮原始,等待辐射散去,又重新掌握文明,然后,咚!一切又回到最初。
有时我也会像你一样麻木,躺在无边的星空下想着就此结束一切,但你知道的,我总比你热情,或者说闲不住一些。大概躺个几十年,我就又会从土里爬起来,体验一下不同的生活。
不同的生活也大同小异,毕竟过去的经历实在太多。不同的情感在心中酝酿,虽说每一种都早已体验到透彻。但仍会有些时候,我想你想到发狂,满世界地寻找着你睡觉的地方,然后无奈地在山崖边高呼你的名字。
“辉夜!你在吗?我想死你了!我爱你爱得要疯了!”
就像有差不多次数,我会跑到外面大喊,我要恨你一辈子一样。

睡了一大觉的你容光焕发,恢复了我最初认识你的那种高高在上,十分欠揍的样子。
“啊,小火鸡(我讨厌这个昵称)这些日子过得还不错嘛。”
“喂!说谁呢!你这睡了上万年的终极宅女。”我们常常这样拌嘴。
“能在地面上跑来跑去好几万年的家伙才是脑子不太对劲吧?”你用你拿把很讨人厌的折扇遮住了嘴,一看就是在笑。
“要你管!”我飞扑上来,和你在不知道第几文明的第几个世纪里干柴烈火。

可问题仍旧存在,我们该如何面对虚无?凡人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有死亡作为最后的救赎。但我们无法逃离,就像两个徘徊在无限迷宫中的可怜人,兜兜转转,却仍在迷宫之中。
我们该如何面对经历了一切高潮之后难以忍受的乏味?我们该如何理解见惯了一切事物之后的疲惫?我们该如何在无限的生命里创造无限?我们提出过很多办法,不算成功,也不算失败。
不算成功,因为不论是干什么事,只要拥有无限的时间和机会,最后都难免沦为烦恼。而不算失败,是因为每隔一阵子,这种烦恼就会自动消失,我们又能找到新的乐子,来远离这种烦恼。
只是,随着时间累积,过往的欢欣总会归零。最后,我们只能诉诸科学。

如今已经是第四次文明的顶峰。科学昌明,可控核聚变的灯火彻夜通明,都市在霓虹中纸醉金迷,大学和研究所里已经具备了我们所需的一切。
我们试图研究出一种能让人失忆的办法。虽然永生不死,但只要记忆留存在一小段时间里,我们就能重新寻回快乐和意义。我们可以像两个小傻瓜一样每天追着彼此的尾巴跑来跑去——因为每当失忆,乏味就会刷新成为新奇。
但研究结果证明不太可能。由于不会死,我们常常扒开彼此的头盖骨亲自试验。但不管如何改动脑部,重生之时,记忆仍旧丝毫不差。据说,这是因为蓬莱之药的功能是让我们的灵魂变得不朽,从而保证了每次重生时脑结构的一致,这种微妙难名的东西,还远不是今日的科学可以窥测的。
那么,让我们沉浸在化学极乐之中呢?我们可以浸泡在某种特殊物质中,改造神经组织使其一直体验着强烈的快感,从而让我们不必腾出时间思考这些无聊的问题。
事实发现,同样很难。一旦使用超过十年,再多的刺激,也很难在我们脑中激起快感的浪花。化学极乐到了最后只剩下无尽的疲乏。
难道我们真的会在时间的尽头陷入那种半瘫痪的状态吗?彼此气息尚存,但如僵尸般不言不语,
身为两个不死之人,却因为心中无数年来积累的空虚而选择无限期休眠。这好像也很讽刺。
我们不是没有休眠过,也不是没有在那些艰险的地方困住过。在不久之后你去野外勘探的时候失足跌落山崖,被山崩的岩石掩埋,虽只有几枚巨石隔阂却怎么也逃不出去。你说那时你只能等在那里,一动不动。死了,就又在那狭小的空间里复活,活了,就再等着死掉。
这种绝望差不多持续了上百年,以至于最后我都要等待不及满世界地找你。最后你还是用一种最原始的办法逃出生天:没日没夜,用手指抠下石头的碎屑,一刻不停乃至血肉模糊,露出指骨。死了以后就再来一遍,到最后,巨石也被你抠开了一个口子。
不久之后你若无其事的站在我的面前,百年的痛苦不着痕迹,仿佛只是去度了个假。

这世间其实没有什么奇迹是人无法造就的,只要给予足够的时间,一切皆有可能。不巧的是我们就很有时间,以至于我们可以光光对视就对视上一整个星期,然后再花上一个星期接一个长长的吻。据说这些行为是属于那些最亲密的爱人的——我不知道我们算不算爱人,虽然我们之间做过的那些事在爱意的程度上早就超越了地球上所有的伴侣,但我们仍仿佛只是旅伴,朋友,或者两个只是住了很久很久的邻居。
我扒开过你的心脏。它带着鲜嫩的红色,和所有凡人的一样。濒死的你带着微笑看着我观摩你的心灵,仿若那只是博物馆里的无害标本。我抓紧它,感受着它渐弱的搏动,仿佛抓紧着你的生命。不久过后你又一次重生,胸脯那里光洁如新没有一丝伤痕,但从那以后我便能够听见你心脏的跳动。
即使如此我仍旧无法保证你对我敞开心扉,或者说我走进了你的心。爱情同样拥有猜疑链,我爱你,你爱我么?我知道你爱我,可你又知道这一点么?这样的猜疑会无限循环下去,哪怕是永生也无法抵达那个信任的终点,终究带着某些微妙的猜疑。
虽然我们已经出生入死过很多很多回了。
在海盗的贼船上,我英雄救美把你救出重围,在战场的废墟中,你冒着枪林弹雨掩护我前进。在我们结婚——咳,虽说早已是老夫老妻,却仍会脸红——相伴的那些日子里,我情深似海而你贤惠温柔,我们说尽了肉麻的情话也享尽了夫妻间的欢乐,但到了最后,我仍无法在心中确信,你对我的感情能够超越生死。
虽然我大概愿意为你付出一切。大概。
即使是两位动人女性的婚姻和爱情也会分出职责的差别,而像你这样吃不得亏的人又怎么能让我当完丈夫就跑呢?上一段婚姻结束不久之后,在你的威逼利诱之下,我又不得不穿上婚纱和你结一遍婚——这回你来演丈夫。
我不得不盘起了我美丽的银色长发(我更喜欢它垂下来的样子),穿上新娘才能穿的白无垢学起插花和茶道。你则难得的穿起一身西装打扮得英俊潇洒。虽说,我早该意识到在胸围上你的确更适合穿男装。
每到你回家,我还得装作你楚楚动人的娇妻,在你怀里撒娇:“真是的~怎么今天又回来这么晚……”
在这样持续了几十年以后,已经很难说我还是不是装的了。那时,这副面具已经内化入骨,我好像生来就是你小鸟依人的掌中碧玉,尽管不到三百年前,我们的角色还是倒过来的。
那大概算是我无尽生命中和你一同的无数次角色扮演中最自然的一回。也许我本来就有那么爱你,可你冷若冰霜美若天仙,不论如何我也难以揽你入怀。但一旦有机会以另一种角度尽情抒发,我反倒能借扮演之名说出真正的心里话。我爱你,我一分钟都不能缺少你。

这也让我渐渐产生疑惑,在我们漫长的生命里,我们会有变化么?肉体永恒,但我们的精神呢?在记忆与遗忘的忒修斯之船中,我们彼此又是不是早已与最初的自我相去甚远?
我只能猜测,大概我们仍保留着刚认识第一天时的那种感觉:微妙的憎恨,敌对,同病相怜和惺惺相惜。以及未曾挑明的一见钟情。原因有两个方面:
首先,迄今为止,人类文明的轮回已经不下十次。在数万年的时间里,人们总能建立文明,毁掉自己,然后再想办法从头开始。在如此多的轮回之中诸如西装或和服之类的东西居然能够一次次演化出来,虽然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方,但这种相似性让我猜测,我们也一样。永生不死者的精神虽然会在短期内发生变化,但诉诸永恒的时间,总会收敛至一个确定的范围。
其次,我眼里的你还是一模一样。在大部分我们没有搞角色扮演,自相残杀或者是陷进泥坑的时间里,我们总是处在形影不离又相互拌嘴的损友状态。数万年来,你那条令人抓狂的毒舌(我还真的割下来过很多次)绝无退化,乃至越发犀利毒辣。由此可见,你应该是逾万年而未变的,我也应该依旧像从前那样天真而莽撞。

这是一种幸运吗?未必。也许只是现在的时间还太短。几万年的时光甚至在地质上只是浅浅一层,几不可见,还有太多太长的时光等着考验我们。另外,这也就意味着,我们的寻死之路将会坚实的进行下去。
这些年来另一件如同呼吸一般自由的事情就是,寻找死亡。这很好理解,在永恒的时间中,我们什么都可以获得,什么都不缺。但只有死亡是我们无法体验的皇冠明珠。
向往总是生长在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地方。对于我们来说,死亡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一片处女地,除此之外所有的地方都不过咫尺之遥。因而,在年复一年的积累中,原本对于死亡的好奇,窥伺,最终会演变成狂热,和放在心底的炽热渴望。
只需要对视一眼,我们就心知肚明:你和我都早已厌倦这漫长的生活了。

为了死亡我们想过无数的办法,无一例外全都失败了。令凡人撑不过一个瞬间的种种危险,对我们来说仿如闲庭信步。而就算是死了,也可以在不久之后自动复活。据说这是靠某种灵魂一样的东西实现的。
我们现在的知识不足以解释和利用这种现象,便只能一遍遍尝试。在生活的空隙我们总是会尝试各种死法。从简单到复杂不一而足,但最后都会变成行为艺术一样的可笑场面。长此以往,我们便留下了一个习惯:每天清晨吃一片剧毒的氰化物制剂,等待三秒,然后叹一口气开始全新的不会死的一天。
也是在当了你几十年娇妻又向你表白之后,我大概才真的重视起手里小小的药丸。如果有一天,你真的死了呢?如果蓬莱之药的药效失灵,你不小心被这个吃了无数年的小东西杀死了呢?
我的心突然刺痛起来。疑惑在脑海里蔓延,明明从所有角度上,我都应该庆祝,高兴或幸灾乐祸你的死亡,都应该把这视为世间最大的喜事,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感到心痛呢?
难道说我真的无法离开你了么?
呵。我在心中冷笑。我们是什么关系呢?不过是逢场作戏外加棋逢对手罢了,这么多年的演戏只不过是即兴发挥,我心中的恨意是一点没消:毕竟是你害死了我的父亲,你可是我不共戴天的杀父仇人,我应该巴不得你死才对。
但心依旧刺痛。
我不再逞强,躺回了床上,你还没有醒来,我翻了个身,盯着你的睡颜。很可爱。虽然看了几万年但还是会这么觉得。
也许是因为心痛在催促,我不得不靠近你,靠近你,直到唇靠近了你的额头,我只是静静地感受着你的体温。曾经我们无数次狂欢到肉体上不分你我,但今天我才好像想要真的走进你的心里。
你醒了。睁开眼,又闭上。随后我便开始抱着你哭泣。痛哭流涕,不能自已。一种从来没有在我心中出现过的恐惧和担忧让我杞人忧天般兀自惊骇着,我不能失去你,我不能让你死,我不能过没有你的日子——哪怕,你根本死不了。
你嫌弃我鼻涕眼泪抹你一脸,于是起身准备擦拭,但我又怎么能放你走呢?我紧紧的搂着你,直到你放弃挣扎,也抱住了我。我们就这样抱在一起,一言不发,直到夕阳缓缓照在墙壁上,留下易逝的红黑色影子。

“被地上人爱上这种事还真是伤脑筋。”你偏着脑袋吐槽道。“一不小心就要被抱在怀里哭上一天动都动不了。真是的,以前也没有见你这么脆弱啊。”你扎起月之公主那高贵的发髻,毒舌依旧。
“我也不知道怎么着,突然就很怕死。”我抱着膝盖坐在你身边,生怕你又跑掉。“要是哪天你真的死了,我的永生才会变成彻底的折磨吧。”
“现在就不是么?”
“如果永生不死是一个监狱,那现在好歹还算有一个狱友。”我说。“虽然这个狱友喜欢阴阳怪气又拒人千里之外。”
“啊,疼!”你二话不说用梳子打我一下。

回到忒修斯之船的问题上来,也许我真的软弱了许多,淡忘了许多,以至于过去的仇恨也无法再在心里留下一席之地。可我似乎又坚强了许多,在面对你的态度上坚决地选择了投降而不管过去的一切负担。如今我能够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爱你,我从心底爱着你。
至于你是不是彻底的爱着我——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爱你就好啦。

想明白了这些问题的我只觉得放下了最后的执着:曾经我留在地面上,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杀死你。但现在我不想让你死,甚至想让你就这样永永远远的活下去。我离不开你,离不开的是你的存在,只要我知道有另一个永生者还在这个宇宙中存在,我就永远不会孤独。
至于我,我已经想开了。能够先你一步而死去,是一种无上的幸福,这意味着我不用在孤独中折磨,乃至面对这种风险。我想我是时候离开你,去遥远的地方寻死了。
我爱你,像向日葵热爱太阳——只需要我默默追随就好,我的爱未必能够传达至你的心底,但都无妨,阳光曾经照耀着我,这就够了。
所以我不辞而别,决定前往太阳做最后的尝试:也许恒星级的力量可以摧毁我不死的心灵,送我一场华丽的太阳系火葬。
我猜测,太阳会在我驶入它引力场的第一刻就将我灼烧殆尽,然后我会复活于它的日冕之中,一边下坠一边烧灼。接下来一次次复活,一次次沉落,光球层,色球层,直到最深最深的核心,在那里我一遍遍死而复生,生而复死,直至某个时刻药效用尽,我沉睡在那金光灿烂的海洋中。
即便是那时,我也仍是满足的。对不起,我用了五万年才明白过来自己对你的心意,我知道,你不会对我的死亡抱有什么遗憾,你只会冷静地看着我消逝,因为戏演完了,从此只有你一个主角。我绝不是不渴望你的回眸,而是我心里明白,你太完美,哪怕同样永生,你也是我高不可攀的存在。
只要我爱你就好啦。

火箭升空,燃料喷射,飞船点火。我头也不回地向着太阳迈去。人类第一位冲向太阳的宇航员,正怀着必死的决心,豪迈而乐观地赶赴死亡。
永别了,蓬莱山辉夜,我的挚爱。你让我明白了,永生者也未必一成不变,时光可以让一切坚硬重归柔软,使一切地老天荒,变成沧海桑田。
温度上升,太阳的烈焰开始炙烤我。我美丽的银色秀发已被日光点燃,一切都在变得愈发滚烫,而我的心里古井无波,只等待着那个必然的结局。
你会来么?我突然想到这么一个可能,又不禁哑然失笑。哈,怎么可能呢,这场万年的戏剧也该落下帷幕了。
“这才刚刚开始。”你的声音突然在无线电中响起。“你怎么就想着结束呢?”
我错愕,哑然地看向舷窗之外,远处,有另一艘银白色的飞船正飞速驶来。
“小傻瓜,你想死怎么能不带我呢?”
“我以为……”
“你以为我都是装出来的,其实打心里只想让你死,对吧?”
“那么就让我在此正告你,藤原妹红。”飞船越来越近。“不止是你不能失去我,我也永远,永远的不能失去你!这个世上,可不是只有你一个永生者在偷偷爱着别人哦。”
“辉夜……”我的心情不知该说是受宠若惊还是喜极而泣,总之混杂着后悔,不甘和纯粹的欣喜。
“原来你也爱过我吗?”
“不止是爱啊你这个傻瓜。”已经接驳了飞船的辉夜迫不及待的跳进来揍我。“是哪怕要跑到太阳的最深处灼烧五十亿年也不会止步的,只属于永生者的,永恒不变的感情。你要给我记住了,就算是你跑到银河的另一头,跑到宇宙的角落,我也要把你找回来!”

飞船已经停不下来了。马上,我们就要坠入太阳深处,一起开始那几十亿年的折磨了。即使是这样,你也愿意陪我一起么?你没有回答,而是吻着我,与我一起落入火海。
那么,在我心中盘桓了无数年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
如何将生命镌入永恒?
用时光,相伴,以及另一个人,如生命般不竭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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